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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5年度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本站原创 发表于: 2015-09-25 00:00 点击:

各教学单位:

近期学校启动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2015年度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项目经费报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管理方式

    (一)自广东省实施“创新强校”工程以来,大创项目资助经费纳入“创新强校”专项资金整体打包下拨至我校。各学院应发挥大创项目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统筹考虑2013年大创经费结余、2014年大创经费实际下拨情况及各项目研究质量,自行制定报销额度和报销方案。

(二)为便于项目的具体实施与管理,经学校批准,教务处已将2014年大创项目资助经费下拨至相关学院,学院分管教学领导为项目经费负责人(见附件)。请各学院按照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通知要求及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做好报销的登记、审核工作,确保大创经费专款专用。

二、报销流程及时间安排

    项目负责人要按规定填写报销单据、贴好发票,并附上相关报销材料(如学生外出调研证明等),提交至学院教研办,由学院登记审核并经分管教学院领导签字后前往财务处报销。10月31日前须完成经费报销工作,否则结余经费将被上级部门收回或统筹使用。

    三、相关要求

1.报销须提供有关科研活动费用的正式发票。科研活动费用范围:完成项目所需要的资料费、仪器设备租借费、论文打印费;开展实验所需的材料(包括耗材、药品、各类试剂等)购置费;经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许可的外出调研差旅费(包括来往车票、住宿费),论文发表的相关费用、专利申请费等。

2.发票要求:应上交正规的商业发票(收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发票上必须加盖经销商的发票专用章和业务专用章;购成批商品的,必须由商家提供明细表(个人自造的明细表无效);单张发票金额超过1000元的,只能以支票的形式报销;发票背面必须由指导教师签字,并写明项目名称及编号、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下拨一览表

                                                   教务处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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