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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学年春季学期公共选修课课程的通知

发表于: 2023-12-18 11:28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学年季学期公共选修课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2020学年春季学期至2023学年秋季季学期开设的198门课视为已开设课程(见附件1),其他课程须按新开课程流程申报。

二、教学安排

每学期选修课分两轮开课,第一轮开课时间为学期第三周,第二轮开课时间为学期第十一周,选课人数满20人准予开课。

三、申报流程

1.已开设课程申报

教师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公共选修课上课安排表》(附件2)和更新《公共选修课课程简介》(附件3),经单位领导审批后由各单位统一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统计表》(附件4),并将以上3个材料电子版上报教务处,《公共选修课开课统计表》同时上报纸质签字盖章版。    

2.新开设课程申报

教师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将《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各单位须遵照《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要求,严格审批主讲教师资格,组织课程试讲。试讲评审小组至少由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其中外单位人员不少于2名),获得五分之三(含)以上的专家同意,方能上报。

试讲后,各单位将通过审核的课程《公共选修课上课安排表》(附件2)、《公共选修课课程简介》(附件3)、《南方医科大学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附件5)、课程教学大纲(附件6)、1次课教案(附件7)、教材或讲义的电子版上报教务处,《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同时上报纸质签字盖章版,教务处将组织试讲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特别说明

   各单位各相关老师应严格落实《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给予选修课学分:1.未选某课程而私自上课者,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考核,不得取得该课程的学分;2.学生必须参加课程学习,凡考前未交作业或缺勤超过三分之一者,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附件8)。

、材料上报

各单位请于1229前将有关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453459982@qq.com,《公共选修课开课统计表》《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的纸质签字盖章版交到教务处220室。    

附件:

      1.2020学年季学期-2023学年季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情况汇总

2.公共选修课上课安排表

3.公共选修课课程简介模板

4.公共选修课开课统计表

5.南方医科大学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

6.南方医科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2023新模版)

7.公共选修课教案模板

8.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的通知(校教字〔2023〕26号)



                           教务处

                            20231218

(联系人:袁利平联系电话:6164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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