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在高等教育领域,1995年开始以文化素质教育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的素质教育,引发了教育思想、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的巨大变革,涌现出一批致力于大学素质教育工作的先进工作者。为了调动大家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发展素质教育思想、深化通专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积极性,加强素质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总结先进经验发挥典范作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决定组织开展全国大学素质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一)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兢兢业业,勤奋工作。
(二)在大学素质教育相关部门从事素质教育管理、育人工作五年及以上,注重立德树人。
(三)在推动本校或区域的素质教育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素质教育实践和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该领域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
二、推选方法及程序
(一)推荐要求
各单位要及时对推选工作进行布置,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有关条件和要求,严格把关、认真评选,切实把先进工作者推选出来。
(二)推选名额
学校推荐总名额3个,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名大学素质教育先进工作者。
(三)校内遴选
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上报推荐材料,12月8日前学校遴选出3名候选人,公示一周,评选结果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查无问题的,于12月15日前报送材料给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分会秘书处。
(四)评审及公示
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分会秘书处将于2018年1月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在研究分会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材料要反映推荐人的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突出业绩贡献,可附佐证材料。
(二)推荐材料包括:
1.《“大学素质教育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1份;
2. 候选人各类获奖证书、代表论文等佐证材料1份;
3. 《“大学素质教育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汇总表》1份。
(三)请于2017年11月30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交至教务处综合计划科,电子版发送邮箱nfygyy@smu.edu.cn。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艳艳 林锦娜 电话:648030 647291
附件:1、大学素质教育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2、大学素质教育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教务处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