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在校学生参与科研创新活动积极性,鼓励学生发表科研论文,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学生发表论文版面费报销规定(附件1),拟组织在校学生发表学术论文版面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报销论文版面费:
(一)我校本专科在读学生,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学生,只报销在本专科学习期间投稿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学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SCI收录论文并列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增值税普通发票要填写纳税识别号(发票抬头:南方医科大学 纳税识别号为:12440000771868596D)。作者署名要具体规范,如南方医科大学**学院**年级**专业+学生姓名;署名不规范者不予受理。
(三)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资助的学生,相关论文版面费可单独报销,不计入项目经费。指导教师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版面费不纳入报销范围。
二、报销额度
(一)中文核心期刊(以最新版北图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南京大学CSSCI来源刊物(含扩展版)或SCI收录论文予以全额报销。
(二)统计源收录期刊论文报销额度不超过600元/篇。中国期刊引证报告中影响因子大于0.5的期刊类版面费报销最高报销额度不超过800元/篇。
(三)其他未公开学术刊物论文或在各类增刊、丛刊、专辑、论文集发表的论文不予报销。
三、报销程序
版面费由作者先行垫付,待文章正式刊登之后,携带下列材料纸质稿(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到电子信箱:jwczhjh@163.com,以“所在学院+年级+专业+学生姓名+学生发表论文版面费报销”命名)到教务处综合计划科申请报销:
(一)学生发表论文版面费报销申请表(附件2,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盖章)。
(二)发表文章杂志原件、复印件(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原件审核校对后退回。另外,SCI请附上银行汇款或转账记录及当日央行汇率,文章发票、杂志封面、论文首页的基本信息需在复印件上翻译成中文。
(三)由杂志出版社开具的正规发票(指导老师、学生需在发票背面签名),发票付款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不得使用系院名称、处室名称或个人姓名,发票收款单位与发票专用章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票的有效期为一年,请在有效期内完成报销,如发票开具时间为2018年9月1日,需在2019年9月1号前完成报账手续。
(四)根据学校财务经费报销有关规定,学生论文版面费通过内部转账报销,请务必填写学生发表论文版面费电子支付信息表,提供的银行信息必须是广东省内中国银行的账号(中国银行深圳除外)。核对相关信息后签字确认与上述材料一并提交。另外,如果指导老师垫付的请附上《南方医科大学公务卡报销明细表》。(附件3)
(五)南方医科大学经费报销单据汇总表(学校财务处表格下载中心http://portal.smu.edu.cn/cwc/xzzx.htm,填写样板见附件4)。
(六)主创性说明(附件5),具体说明在课题研究、论文等成果形成过程中所做的贡献。
申请报销时,上述材料(二)-(六)合并粘贴,材料(一)单独提交。
四、注意事项
(一)为做好版面费报销工作,申请报销时请务必按照上述有关要求准备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准备不齐全者将不予受理。
(二)学生论文版面费报销实行集中受理,每周一全天受理(受理时间:早上08:00-12:00,下午14:30-17:30),无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不予受理(逢节假日时间顺延)。经与财务处协商,每年教务处汇总好版面费报销材料集中三到四次办理此业务。
(三)为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发表,根据学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发表实施细则》要求(附件6),请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发生。
(四)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20-61648030。
附件:
1.南方医科大学学生发表论文版面费报销规定(2012版).pdf
2.学生发表论文版面费报销申请表(2016版).doc
3.1.学生发表论文版面费电子支付信息表(模板).doc
3.2.南方医科大学公务卡报销明细表.pdf
4.南方医科大学经费报销单据汇总表(样表).docx
5.论文主创性说明(模板).doc
6.南方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发表的通知(校科字[2016]11号).pdf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