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0—2024年)委员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坚持“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原则,原则上每个行指委可推荐校内人员1名、合作行业企业人员1名。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家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主要完成人、省级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
三、委员推荐表(附件2)、推荐汇总表(附件3)按相关要求填写后加盖学院公章,由学院汇总后于1月9日下班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至我处。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0—2024年)委员的通知
2.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3.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4.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0—2024年)委员的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月7日
(联系人:温凊,联系电话:61648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