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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通知

本站原创 发表于: 2005-10-21 00:00 点击:

                        关于做好2005年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是培养大学生科研与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是学校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为促进我校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学校决定继续做好2005年学生(本科)课外科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一)10月30日之前,各学院上报课题计划(教务处网站下载)报至教务处综合计划科,过期一律不予受理。教务处将聘请相关专家对对征集到的课题进行论证,从中选出有研究价值的题目。完成课题的时间原则应控制在一年内。
(二)10月30日-11月10日,向全校学生公布课题计划,学生根据课题的具体要求,查阅文献、寻找兴趣点,与指导教师之间双向联系,有计划地在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学员进行课题的立项申请,填写立项申请表。学生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自主选择课题和指导教师。
(三)11月下旬,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各申请项目,划拨相应的经费和开展课题具体通知。
二、课题数量和经费支持
在总结前几届的经验基础上,各学院要统一组织,严格把关,原则上每个系(教研室)集中研究申报1-2项,严格遴选好指导教师和课题,2005年拟正式立项50项,每项给予1000元-5000元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的资料费、材料费、实验费。
三、经费管理
立项所得经费,由学院的指导教师管理(立项后拨给一半经费,剩余一半经费待课题中期检查后拨给),教务处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统一监管。
四、注意事项
1、凡指导教师在前几届立项的学生课外科技活动课题未结题的或未开展的,不予申请做为指导教师。
2、凡在校注册,各科成绩合格并且具有一定的实验操作能力和科学思维能力,有钻研兴趣和创新精神的学生均可申请课题。
3、课题要求有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有一定的学术思想,立论根据充足,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实用性强,一般在半年或一年内可望取得研究成果的论文或制作样品。
4、课题的主要设计或制作应由学生独立进行,教师要亲自指导学生。
5、学生在整个课外科技活动中,始终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科研过程。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能中途退出科研活动,确实有特殊原因要求退出者,须报教务处说明情况,并获得批准。
6、课题结题评审合格者,按照《南方医科大学创新学分实施细则(试行)》获得创新学分。


                                                                 南方医科大学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

南方医科大学开展学生课外科技活动课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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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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