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各教辅机构、学生管理大队:
我校2005-2006学年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立项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在学生申报220个项目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103个项目被批准立项,其中自然科学类项目60项,科技发明类项目26项,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17项,现予以公布(见附件)。为了保证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质性成果,现就项目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的管理
1.项目完成时间一般在一年以内。
2. 项目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研究和撰写学术论文。
3.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科研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学生按时完成科研项目,各学院及实验室要为学生科研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4.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向学校提交结题报告(一般包括项目研究情况、使用方法与手段、查阅引用资料情况、成果完成形式和价值、得失经验等)、研究论文及成果实物等,并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学校对已完成的项目组织鉴定。
5.立项项目将于2006年9月进行期中验收,2007年1月进行结题验收。项目的验收由教务处和学校团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类型。
6.学校将于2007年3月举办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所有立项项目必须参加竞赛。
7.各立项项目要注重将相关研究成果申报发明专利、外观专利、实用专利等。
8. 已经参加本年度立项申报,但未获得通过的项目,鼓励其继续开展研究,以自筹项目进行管理,在期中或结题验收时可递交材料,取得优异研究成果的项目将转为一般资助项目或重点资助项目。
二、经费资助与管理
1. 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科研项目的管理,对不能按时完成科研项目的课题,除退回已发放的项目经费外,将不能在下一年度申报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
2. 课题结题经评审被确定为全省、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追加资助经费。
3. 验收合格者予以全额报销;基本合格者可报销经费50%—80%;期中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中止资助计划,不合格者最多只能报销经费的50%或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4. 经立项评审通过,期中验收合格者,凭正式发票报销资助金额的50%,结题验收合格者,报销余款。
5. 科研经费的开支需凭正式发票在中期检查及结题时办理报销,在发票后面需写明开支项目、经手人,同时须有指导教师签名。
6. 为鼓励本科生科研论文的发表,对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正式期刊上发表的以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的版面费由教务处统一报销。持发票和发表论文的资料(论文、杂志封面和目录)原件及复印件交教务处登记核实,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附件:南方医科大学2005-2006学年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立项项目一览表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南方医科大学委员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