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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对2005-2006学年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本站原创 发表于: 2007-06-05 00:00 点击:

各学院:

20052006学年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项目的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为了检验此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学校决定组织对该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052006学年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项目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共100项(见附件1)。

二、结题工作具体要求

(一) 项目负责人上交项目结题材料

1、《南方医科大学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结题报告表》《课外科研学术活动的评价报告》(见附件2)。

2、提交一定形式的项目成果,发表了文章的附文章复印件,申请专利的附专利证书或接收证明复印件等,尚未有文章或作品的项目必须提交完整的书面课题总结报告。(此项均要转化为电子版)

3、相关资料及本次结题文件模板请到医学生科研创新专栏下载(http://jxgl.fimmu.com/kjcx/)。所有人员必须在此网站提交结题材料,不进行网上递交者将视为未结题。

网上递交时间:2007.06.062007.06.13

结题材料(含以上12项内容和课题的申请书、中期检查报告书)打包压缩后,采用编号-项目名称的方式命名上传。

(二)发票的报销

1、上交时间:请相关结题人员于616日晚 630-830,将结题的相关发票上交到医学生编辑部(教学楼4楼),发票金额不得超过批准金额,并于发票背面写明项目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指导教师签字。

2、发票样式:应上交正规的商务发票,发票上必须加盖经销商的发票专用章和业务专用章,发票必须为防伪剪码发票。购成批商品的,必须由商家提供明细表,明细表的要求和发票的要求一致。个人自造的明细表无效。单张发票金额超过1000元的,只能以支票的形式报销。

3、报销原则: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或者项目未结题的不能进行财务报销。

4、以下几项费用不得报销:①劳务费。②仪器仪表购买费。③吃住费。

5、对于未递交结题的项目的,发票将返给项目负责人,不给予报销。

(三)报销经费的发放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凭自己的学生证,身份证领取经费,不得由他人代领,证件不齐者不得领取。

2、经费发放时间将另行通知,过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个别项目发票可能因包含不合格发票未能全部报销,报销的结果以医学生网站统一公布的金额为准。不明事宜请于当日咨询校科协工作人员。

3、报销时间以医学生网站统一公布的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请结题项目负责人准时将合格发票及结题材料网上提交,如不及时上交,项目经费报销将视为自动放弃。)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二○○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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