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函〔2007〕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财务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财政部组织了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每个实验区资助经费50万元,分年度拨付,2007年划拨17万元。希望有关高等学校继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探索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的全方位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影响和带动其他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国家对社会紧缺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和应用性人才的需要,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名单(220个)
2.2007年度工程教育改革集成项目参与学校人才 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名单(80个)
教育部 财政部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