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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方医科大学创新创业教学专项奖评选的通知

本站原创 发表于: 2008-12-10 00:00 点击:

学校机关各部处,各学院: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和创业能力,营造科技创新及创业教育的崭新局面,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学校各相关部门在全校开展了各式各样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了优异成绩。为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科技创业的积极性,在总结前期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为鼓励在创新创业方面做出贡献的师生或团队,学校开展南方医科大学创新创业教学专项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运用先进的教学科学理论,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的成长特点,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生创新的兴趣与信心,并形成的一些创造性成果。重点从大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和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活动的成效进行创新项目的评选。

二、评选表彰数额和时限

(一)数额。共计评选出20项创新创业教学成果奖,30名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优秀导师,50名创新创业优秀学生,5个创新创业教学先进学生队。  

(二)时限。本次评选自2005年至2008年的创新创业成果。

三、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推荐上报。各单位按照“成果内容”组织推荐(数额不限),可以是个人项目,也可以是集体项目,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创新创业教学专项奖申报表》并附下列附件:1、成果(或成效)的总结报告;2、教师、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活动的课题、论文、奖项等;3、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把关后,连同电子版于1230前报送教务处综合计划科。

(二)组织评审。评选工作力求体现公平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以网络评审为主。

四、几点要求

(一)思想重视。开展评选表彰创新成果,是为了推动贯彻落实《加强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十条措施》校党字[2006]234号文件精神,也是我校开展创新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切实做好创新创业成果的推荐评选工作。

(二)确保质量。各单位推荐创新成果,要求真务实,数量不限,但保证质量。

 

附:南方医科大学创新创业教学专项奖申报表

 

南方医科大学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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