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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对2009-2010学年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项目结题验收和2010年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

本站原创 发表于: 2011-09-28 00:00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南方医科大学2009-2010学年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立项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 现决定组织对2009-2010学年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同时为了检验2010年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及进行相关经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和检查范围  

2009-2010学年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项目立项项目1502010年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48  

二、结题工作具体要求  

本次结题只需递交电子版材料,所有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以课题编号命名。相关表格在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栏中。  

(一) 交材料及时间  

    1校级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立项项目结题材料:《南方医科大学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结题报告表》《课外科研学术活动的评价报告》项目成果发表了文章的附文章复印件(或定稿的word文档);申请专利的附专利证书或接收证明复印件等;成果实物,若成果实物体积过大或无法上传,可上传成果实物的多张截图;尚未有文章或作品的项目必须提交完整的书面课题总结报告  

  

2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根据项目书中进展安排如未结题提交阶段性检查,填写《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中期检查书》,如结题提交《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题验收书》。  

3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和校级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立项项均需按《关于举办南方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论坛的通知》(教务处网站下载)提交成果展示材料每项成果展示提交300字左右文字介绍,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立项年度、团队成员姓名及年级专业、指导教师姓名、项目简介、创新点与特色、取得的成果等,图片(含图表)1-2准备好展示实物。  

4、所有材料提交截至时间为20111015日,电子版发送到jwczhjh@163.com   

    (二)发票的报销  

    1、发票样式:发票金额不得超过批准金额,并于发票背面必须写明项目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指导教师签字。  

    注明:应上交正规的商业发票(收据不能报销),发票上必须加盖经销商的发票专用章和业务专用章。购成批商品的,必须由商家提供明细表,明细表的要求和发票的要求一致。个人自造的明细表无效。单张发票金额超过1000元的,只能以支票的形式报销。以下几项费用不得报销:①劳务费。②仪器仪表购买费。③食宿费。  

    2、报销原则:对于未按要求完整递交材料的项目,不予报销并取消项目立项。  

    3、发票上交请以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单位进行上交,由各学院团委科协负责,各学院发票统一上交学院汇总后于1017日前交教务处综合计划科杜老师。  

  

附:  

1南方医科大学2009-2010学年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立项项目一览表  

2、各学院2009-2010学年课外科研经费报销汇总表(请用excle表格填写  

学院名称:                  联系人:        电话:  

课题编号  

课题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材料是否齐全  

发票金额(元)  

  

  

  

  

  

  

总计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二○一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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