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创新学分的实施细则》文件的精神,教务处对2012届本科毕业生的创新学分材料进行了审核,现予以认定并公布。
请各学院在今后继续为学生参加各种实践创新活动提供条件,鼓励支持学生参加各种实践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附件: 2012届本科生获得创新学分情况统计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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