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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课题申报及开展2012年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本站原创 发表于: 2012-07-10 00:00 点击: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教辅机构、基因工程研究所:  

为进一步推动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深入开展,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工作安排,2011-2012学年课外科技活动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同时,继续组织申报广东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根据教育部(教高司函〔201285 号)和教育厅(粤教高函[2012] 10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  

(一)申请程序  

1.确定申报指南。各指导教师结合科研任务,确定供学生选择的课外科技学术活动课题。原则上每名教师申报学生课题项目选题最多不能超过2项。2011-2012学年学校拟立项150项,各学院于713 将本单位上报课题审核汇总后并将《南方医科大学开展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课题计划》(在常用下载的教师用表中)(一式1份)一并报教务处综合计划科(各学院汇总发至jwczhjh@163.com)。                 

2.教务处于93向全校学生公布课题申报指南。学生可根据课题性质、要求,并结合个人兴趣,主动联系相关指导教师,取得指导并填写立项申请书。学生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自主选择课题和指导教师。每位学生只能申报1项课题。  

3.遴选立项课题。917各学院对本单位教师上报的课题进行学生申请答辩,确定立项课题,排序汇总后并将《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拟立项课题汇总表》《南方医科大学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申请书》(常用下载的学生用表中的学生课外科研表格)(一式1份)一并报教务处综合计划科。  

(二)课题管理  

1.立项管理  

1)指导教师应具有在本课题研究领域内有省级以上的课题支撑,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研究生、进修生、以往指导效果不明显(未开展或未结题)的教师,不得申请作为指导教师。  

2)申请课题的学生必须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实验操作能力和科学思维能力。倡导团队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3)除当年毕业生以外的所有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立项,但已立项但未结题者不得再次申请立项。学生不得将毕业设计作为申报课题。  

4)申报立项的课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立论根据充足,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实用性强,一般在半年或一年内可望取得研究成果(论文或作品)。  

2.中期管理  

1)学生应承担课题的主要设计和制作任务,教师只承担指导工作。  

2)研究时间控制在一年内。学生和指导教师必须按计划完成科研过程和指导工作,不得自行中止。因特殊原因需退出者,须经教务处批准。  

3.结题管理  

课题结题评审合格者,按照《南方医科大学创新学分实施细则(试行)》获得创新学分。学校鼓励本科生在质量较高的杂志上发表文章,并对在统计源以上的杂志发表的文章按比例给予报销版面费。  

二、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   

(一)立项要求  

1.申报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研究项目必须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选题来源可以包括:  

1)与专业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课题;  

2)从课外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引伸出的研究课题;  

3)社会调查以及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研究课题。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  

3.学生是项目的主体。每个项目都要配备导师,但导师只是起辅导作用,参与项目的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指导下,一定要自主选题设计、自主进行实验、独立撰写总结报告。  

4.项目指导教师可为12人。指导教师应具有在本课题研究领域内有省级以上的课题支撑,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一名指导老师原则上最多同时指导两个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能申报指导新的创新实验项目。  

(二)申报对象  

10级和11级学生为主,鼓励其他年级的学生积极参与。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或发明创造具有浓厚兴趣。  

(三)立项办法  

1.申请人或团队填写《广东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任务书》(一式3份,含电子文档)于910前提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项目申报书,根据学生负责人所属学院分配给各学院的推荐名额(附件1),对本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确定推荐项目并填写《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信息表》(一式1份,含电子文档)(附件2)。  

3.请各单位将《申报书》、《任务书》及《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信息表》(在常用下载的学生用表中的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表格)于915前报送教务处。  

(四)项目管理  

1.经立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需填写《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任务书》  

2.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和指导,项目的执行时间原则上为1年。项目所在单位要开展中期检查验收。  

3.项目所在单位应在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撑和保障。  

4.学校将对项目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各项目需填写《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题验收书》。  

5.参与项目的学生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关系。  

(五)相关政策  

1.完成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并通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予以相应的学分奖励。  

2.参与指导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课时补贴。对指导学生项目取得了优异成果的教师,学校将对教师进行表彰。  

3.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将纳入校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范围。  

三、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一)项目类别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立项要求  

1.训练计划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以10级和11级学生为主,鼓励其他年级的学生积极参与,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  

3.项目指导教师可为12人。指导教师应具有在本课题研究领域内有省级以上的课题支撑,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一名指导老师原则上最多同时指导两个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能申报指导新的项目。  

(三)立项办法  

1.立项数量  

根据教高司函〔2012)85 号和粤教高函(2012)103号文件精神,批准我校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数量为80项,从2012年度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产生。  

2.申报程序  

1)由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含电子文档)(附件3),由申报人于910日连同纸质版交到各学院办公室;    

2)由各学院汇总后,对本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确定推荐项目并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信息表》(一式1份,含电子文档)(附件4915日交到教务处综合计划科,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版。  

(四)项目管理  

1.经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选练计划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和指导,项目的执行时间为1年半。项目所在单位要开展中期检查验收。  

3.项目所在单位应在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撑和保障。  

4.学校将对项目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各项目需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书》。  

5.参与项目的学生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关系。  

(五)相关政策  

1.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选练计划项目并通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予以相应的学分奖励。  

2.参与指导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课时补贴。对指导学生项目取得了优异成果的教师,学校将对教师进行表彰。  

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纳入校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规划竞赛项目范围。  

四、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表格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2.各学院明确申报时间,逾期不予申报。  

3.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资助(文科类项目2500元,理科类项目5000元),同时要求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根据学校经费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  

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计划项目由省教育厅予以经费支持(具体数额待定),学校资助经费数额待定,同时要求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根据学校经费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  

(联系人:蔡谱   电话:48023)   

附件:   

1.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各学院的推荐名额  

2.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信息表  

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信息表  

   

         

 南方医科大学  

   

 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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