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课外科技学术课题计划根据校教字[2012]75号《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课题申报及开展2012年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学校拟开展的2012年学生课外科技活动课题计划向全校全日制本科生公布。
一、申请条件
立项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为除当年毕业生以外的所有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立项;已立项但未结题者不得再次申请立项。原则上参与科研活动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各课程应在合格以上。
每位学生一般只能参加一个实验室或课题组的科研活动。
每项课题最终只能由一个课题组开展科研活动。
二、申请程序
1、学生根据课题计划的具体要求,查阅文献、寻找兴趣点,与指导教师之间双向联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课题的立项申请,填写立项申请表(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中)。
科研能力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不根据课题计划而自拟科研课题。学生自拟科研课题申请立项,必须有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并填写立项申请书。
2、申请学生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申请书》(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里的学生用表里下载)后经指导教师审核,于10月15日前交给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并由学院评审后排序推荐,于10月20日前上报教务处,经审核后公布并开展科研活动。
3、申请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学生填写《广东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任务书》(一式3份,含电子文档)后经指导教师审核,于 10月15日前提交所在学院。各学院对本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确定推荐项目并填写《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信息表》(一式1份,含电子文档)。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书》、《任务书》及《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信息表》(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里的学生用表里下载)报送教务处综合计划科。(各学院汇总后,把电子文档发至jakcycai@163.com)
三、大学生课外科研立项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对过期未结题而又未经教务处批准延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立项人或指导教师下一年内的立项资格,并撤回项目资金。
四、接收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的指导教师对学生参与科研训练内容、过程和时间进行记录并且归入档案。导师对指导学生的评语不应少于300字。
五、各学院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和组织学生申报科研项目。积极开展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及时将本科生创新教育基地的项目进行公布,让本科生早期接触科研、了解科研。
附件:2012年课外科技学术活动课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