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粤高教学会〔2016〕3号)有关要求,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且每项课题限报1名负责人。
二、申报类别及成果要求
(一)申报类别
申报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应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指南》为依据(附件1),可结合实际工作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填写申报书时封面上须标明所报课题属《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申报重大攻关课题,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须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如超出指南范围,可在相应栏目内用适当文字表述。一般研究课题不设指南,由申报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1.重大攻关课题。要求着重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政策实践问题,开展综合性、实证性研究分析及比较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决策参考及实践应用价值。
2.重点调研课题。要求着重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领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高等教育实践调查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3.一般研究课题。要求着重围绕高校教改实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改项目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对高校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的推进作用。
(二)成果要求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应在2-3年内完成。课题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具有创新性及代表性,包括研究报告和系列研究论文,以及至少在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学会对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三、申报程序及资助方式
(一)申报程序
1.申报课题经学校审查后报送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进行初审,通过的课题可在省级学会立项,并择优推荐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评审。其中,广东省立项项目数不超过10项(其中申报重大攻关课题1项、重点调研课题2项、一般研究课题7项)。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和一般研究课题,同时予以正式立项。正式立项课题除通知有关单位外,将在网站和刊物上发布。
(二)资助方式
1.正式立项的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将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共同管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对立项的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进行中期检查、拨付资助及最终成果鉴定。每个重大攻关课题资助10万元,每个重点调研课题资助3-4万元。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开题后拨付第一批研究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第二批研究经费。
2.正式立项的一般研究课题,由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负责管理。结题后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确认,并颁发结题证书。一般研究课题不予资助。
3.正式立项的课题须按期保质完成并通过验收,同时鼓励申报单位及申报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四、申报材料
1.请课题申报人按要求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于2016年5月1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1式5份报送至教务处综合计划科(电子版发至: 17120105@qq.com,标题注明“学院名称+规划课题申报” )。
2.课题申报人需交纳课题评审费100元。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指南》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书》
3.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粤高教学会〔2016〕3号)
(联系人:邵敏明 朱汉祎 联系电话:61647291)
教务处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