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奖励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即日起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教学成果奖励对象是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奖励重点是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可推广性,在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学成果。
(二)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的新成果。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
(三)学校从事高等教育本科教学工作(含留学生)及成人教育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成果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2.成果需经过2年以上实践(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时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在相同条件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实践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承担国家、广东省和学校教学改革及研究项目、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
4.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5.既往已获奖项目,如无重大突破或进展,不得以相同内容或同一题目进行重复申报。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或集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
2.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
3.直接参与成果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4.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8人,每人只能以第一完成人申报1项本科教学成果奖。
三、奖项设置及申报限额
(一)奖项设置
本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学校将在充分结合上一届国家级、省级、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情况基础上,在本年度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获奖项目中择优限额推荐申报2025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限额
1.本科专业(含方向)数为3个以下(含)的学院原则上推荐总数不超过3项,本科专业(含方向)数为3个以上的学院原则上推荐总数不超过6项,其他单位不超过2项。
2.上一届获国家级、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每获1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可增加1个名额。
3.依托国家级及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综合改革成果进行申报的不占用限额指标。
4.与企业联合申报、跨院校联合申报的教学成果,由主要完成人员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出申请,不占用申报限额指标。
5.在符合前述成果奖基本申报要求前提下,国家、省级教学名师和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在一线教学中有突出改革成果的,每人可牵头申报1项成果,不占用所在单位限额指标。
四、申报材料及填写说明
(一)申报材料
本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将在教学项目管理系统(http://jpc.smu.edu.cn:81/xmgl/index.php)进行,需在网上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PDF格式)。
2.教学成果总报告(PDF格式)。
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PDF格式)。含教学成果应用证明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4.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提供网址链接填写到系统及申请书相应位置,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 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 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6.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PDF格式)。
电子版材料形成以下2个PDF在网上提交,①申请书(单独提交);②成果附件材料(含成果总结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其他支撑材料等)。不接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附件材料。如有视频,提供网址链接填写到相应位置)。详细编辑要求详见附件3。
同时,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经排序的推荐项目汇总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单独报送)。
2.成果申请书、成果附件材料(含总结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其他支撑材料等。)装订成1册(每个推荐项目一式一份,所有完成人签字、经学院教指委审议、加盖单位公章,详细要求见附件3)。
所有纸质材料须与电子版材料信息完全一致,包括项目排序、申报等级、成果完成人排序等。纸质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底。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推荐将不予受理。
(二)填报说明
申报材料填报说明和详细装订要求见附件3,请各项目在申报时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准备。
五、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工作安排
1.2025年3月15日前,成果负责人在线完成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填写,提交至各相关学院或部门。
2.2025年3月20日前,各学院或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按照申报限额在线完成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推荐工作。未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或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3.2025年4月15日前,学校教务处对申报教学成果奖项目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
4.2025年5月10日前,评审结果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议定后予以公示,报学校审批后发文公布。同时择优遴选2025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具体事项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1.开展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是鼓励广大教职员工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全面分析、梳理人才培养现状,立足现有教学品牌和特色优势,结合以往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及自身教学改革发展实际,整合教育资源,科学总结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措施和成功经验,择优推荐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推广性的教学成果。
2.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对象负责,对申报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情况、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实施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良好,保证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1.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3.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材料填写及装订说明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4年12月9日
(联系人:刘辉;联系电话:647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