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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

关于组织申报2008-200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通知

本站原创 发表于: 2008-11-25 00:00 点击: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以下简称“质量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建设,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近期启动本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范围

(一)创新创业教育。

(二)教师教学能力建设。   

(三)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

(四)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的改革与实践。

以上所列领域名称仅作为申报项目参考与限定领域,不可作为申报项目名称;各申报项目应参考以上领域,具体细化到具体研究项目,对符合重点领域选题要求但却无具体内容的一般研究项目,其它和教改研究与实践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等,均不予以受理。

二、立项原则

(一)研究内容应符合申报范围规定的研究领域,且立意新颖,对学校的业务建设和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二)具备一定工作基础且初见成效的项目优先立项;

(三)研究内容与以往校级课题雷同的项目不予立项。

(四)负责人原则上不能承担两项(含)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三、立项形式。各单位申报参评项目经筛选评审确定为校级级教改项目,拟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一般项目(自筹)予以立项。

四、有关事项

(一)课题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具有高级职称。否则,应附两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材料。推荐内容包括课题组队伍情况、研究基础、条件保障、成果预测等。

(二)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各单位于1212日前将项目汇总表、申请书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上报教务处综合计划科。

 

 南方医科大学

 

○○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南方医科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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