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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

关于试点开展课程教学任务招标工作的通知

本站原创 发表于: 2010-11-29 00:00 点击:

各系、教研室、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肿瘤研究所: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探索课程建设与师资整合的新思路和新办法,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将在部分学科试点开展课程教学任务招标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课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方案制定和考核遴选工作。
组  长:高天明  杨海文
副组长:赵克森  丁彦青 
组  员:肖中举  张  琳  富  宁  罗深秋  徐湘民 
金春华  欧阳钧  王慧君  姜  勇  李金明
下设课程招标工作办公室,组成如下:
主任:王华峰
成员:邹  霞  沈志勇  原玲玲  胡德辉  陈英华
办公室设在学院教研办,负责招标工作具体实施。

二、 工作的意义和原则
在部分学科开展课程教学任务招标试点,是加强课程建设、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实现学院教师资源共亨,鼓励更多优秀教师走到教学一线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和推进课程教学招标制度,对于解决学科间教学科研任务分布不均衡,增强教师竞争意识、质量意识,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课程任务招标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2、坚持专家评议与科室意见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工作业绩与工作态度并重的原则;
4、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三、试点招标的课程
生理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具体学时及专业见附件1。

四、招标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与招标课程相近的专业知识背景与经验;
2、具有讲师以上(含)职称,近三年教学质量评价良好以上(含)的全校教师;
3、试点工作期间,拟招标课程教研室的老师不再参加教学任务的申请。

五、工作方法和步骤:
课程教学任务招标工作分为动员教育、组织实施、结果公示三个阶段。招标前,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和了解工作的意义、要求和工作方法,搞好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实施中,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考核答辩、学院审批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11月24日-12月3日,拟申报人认真填写《课程招标申请表》。(详见附件2)
2、资格审查:12月3日-6日,由学院招标工作办工室进行申请人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合格者招标试讲时间及试讲内容。
3、试讲考核: 12月13日-15日,申请人进行试讲(试讲内容由办公室及相关学科领导指定)。现场组织专家及学生打分,最后进行综合评价。
4、学院审批:由招标领导小组和试点课程任务招标工作的教研室研究确定最后人选及授课班次。
5、结果公示:12月16日将确定人选及授课班次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确认后,通知到相关教师。

六、监督与考核
1、招标领导小组将对入选教师授课进行全程监督,不定期的抽查听课,并征求学生反馈意见,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为良好以下的,将取消其该课程的教学资格,一年内不得再申请招标资格;评价为优秀者可优先列入该课程下一轮授课教师行列。
2、对于有招标课程教研室所属教师所授本教研室课程,学院也将组织专家和学生进行评价,评价为良好以下的,该课程列入下一轮招标范围。
3、招标授课的教师课时费按所授课程所在科室教师同等条件核算,包括标准课时费及10%教学准备费。其中,教学准备费发放标准由课程所在科室制定。

七、几点要求
      1、实施课程招标是我院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科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加强协调,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要做好深入的动员教育工作。教育广大教师转变思想观念,积极主动地参与改革工作,虚心接受和正确对待专家及学生评议,并在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做好教学工作上下功夫。要引导参评人员以对学院发展负责,对学科建设负责,对同事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他人,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
      3、要建立健全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和完善教师考绩档案,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逐步向全院推广,确保学院课程招标和教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基础医学院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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