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高[2005]180号
关于开展广东省高校精品课程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及其补充规定(教高厅[2003]3号、教高厅[2004]3号)和《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确保高校省级精品课程的质量,决定开展我省高校精品课程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精品课程年度检查目的是为了了解精品课程建设进展情况、使用和配套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和完善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精品课程及相关优质资源建设质量,更大程度发挥其教学效益和示范辐射作用,推进课程建设和改革,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二、检查对象
年度检查对象包括各校已获省级精品课程项目及今年评选正在公示的精品课程项目(以下称“省精品课程”)。
2005年下半年以来,我厅已对以上范围课程的网上运行情况进行了两轮检查,检查结果已在网上公布,具体情况可在省教育厅网页(http://www.gdhed.edu.cn —本厅信息—高等教育栏目)和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站(http://218.192.175.180/gaojiao/index.asp )中查询。
三、检查内容
根据两轮即时检查结果,并参照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和评审等要求,对“省精品课程”申报书中承诺的课程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包括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网络课件、授课录像、参考文献目录、相关教学资源库等)网上开通运行及年度更新情况;
(二)学校是否建有相应的激励、评价机制及学校建设经费落实情况;
(三)教师、学生访问、网上互动及学生评价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
“省精品课程”年度检查工作采取课程自查、学校年度检查和专家网上随机抽查相结合,以学校年度检查为主的方式进行。
(一)课程自查。各课程负责人按照我省高校精品课程建设与评审指标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填写《广东省高校精品课程年度自查表》(见附件,不印发,可从省教育厅网页及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站下载)。
(二)学校年度检查。学校在各门课程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年度检查,形成学校年度检查报告,报省教育厅。各校课程自查情况及学校年度检查报告将在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站上公布。
学校年度检查报告内容包括:校内各课程自查情况及自查结论;学校开展精品课程建设的措施、成效及建设计划;学校本年度精品课程检查情况及检查结论;要求数据准确,文字简练。
(三)专家网上随机抽查。根据各课程自查及学校年度检查情况,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不定期网上随机抽查,抽查的重点是课程自查及学校年度检查的规范性和有关数据的真实性。专家网上随机抽查情况即时在网上公布。
五、检查结果及处理
根据课程自查、学校年度检查、专家网上随机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年度检查结论,并予以公布。
凡课程自查表所填内容与课程网上运行内容严重失实及多次抽查情况不符合精品课程条件要求的,将取消其“省精品课程”称号,已获资助由所在学校收回或调配使用;
凡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严重失实的,将暂停学校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资格1年,并对该校所有省级精品课程进行全面检查,所需费用由学校承担;
凡综合检查结果与省高校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要求差距较大的课程,将不予通过。限期6个月内改进;6个月后抽查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其“广东省高校精品课程”称号。
六、其它事项
(一)各校精品课程访问路径有所改变的,须将新的访问路径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daiqz@gdhed.edu.cn。
(二)时间安排。12月30日前学校将本年度学校检查报告1份报我厅高教处,同时发送学校年度检查报告和校内各课程年度自查表电子稿到 daiqz@gdhed.edu.cn,并抄送至 shxying@scut.edu.cn 。逾期不报的,将视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抽查或现场考察
(三)有关检查事宜联系电话:020-37629418,传真:020-37626882,电子邮箱:daiqz@gdhed.edu.cn 。
希望各高校认真做好省精品课程年检工作,以年检促进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深化校内课程改革,继续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充分发挥国家及省精品课程在高等学校课程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附件:广东省高校精品课程年度自查表
广东省教育厅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