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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计划

关于组织开展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25-01-10 10:50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即日起组织开展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依据

本年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参照《南方医科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实施。

二、修订范围

学校目前在招所有本科专业,含辅修(双学位)专业、专业方向、专业综合改革实验班等。辅修(双学位)专业、专业方向或专业综合改革实验班培养方案独立成文提交。

三、组织程序

根据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参照如下程序组织开展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一)学校教务部根据上级政策文件、学校发展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等,拟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指导意见,下发各专业培养单位。

(二)学院根据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组织校内外专家现场会议研究论证,制定或修订本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应至少包括3名校外同类专业专家(至少1名该专业国家教指委成员)、1名教育领域专家、1名行业专家、1名毕业生代表、1名高年级在校生代表。

(三)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过程材料(校内外专家论证、教指委审议意见、现场会议照片2-3张等)经OA报学校教务部。

(四)学校教务部审核各专业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程序、格式规范、基本内容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研究审定后公布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校长统筹指导开展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教务部负责该项工作总体部署、推进与监督。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系或教研室(中心)主任、课程负责人等为主要成员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调研、修订、论证、审核等工作。

(二)深度开展调研

各学院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参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结合专业办学实际,通过分年级召开学生座谈会、师生教学联席会等形式,广泛深入组织开展面向本校教师、在校学生、管理人员的内部调研,针对现行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社会需求适应度等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将前置评价作为本次培养方案修订主要依据。开展面向用人单位、行业企业、毕业学生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外部调研,结合用人单位满意度等科学研判行业发展趋势,深入了解行业企业人才培养需求。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基础上,总结分析以往培养方案实施成效,明确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科学合理构建专业课程体系,按照给定格式修订专业培养方案,保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严格对标对表

专业培养方案具有前瞻性、科学性、稳定性、权威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要求、毕业要求、学时学分、学分比例、知识体系、实践教学、核心课程等须达到专业国标及专业认证标准要求。

(四)加强沟通协调

承担公共课程教学的单位,要积极推进课程教学改革,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科学设计开展分级分类教学改革。各专业培养方案设置跨学院课程,要与开课单位做好充分沟通,指导开课单位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合理安排课程,充分体现专业人才培养需求及办学特色。涉及跨学院课程,须经开课单位OA会签同意。

四、时间安排

228日前,各学院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调研;315前,各学院完成专项调研,拟定培养方案初稿;331日前,学院组织开展专家论证,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培养方案,形成书面材料;415日前,学院组织开展教指委会议,审议、修改、完善培养方案;420日前,将学院教指委审议通过的培养方案(含计划调整汇总表、培养方案汇总表)、论证过程材料经OA报学校教务部审核;430日前,学校组织召开教指委会议,经审议通过后从2025级起实施。

附件:

1.南方医科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2-1.南方医科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2-2.南方医科大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计划调整汇总表

3.南方医科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总表

4.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过程意见表(模版)

5.南方医科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

8.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22版)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部教务处

                                                        2025110


            (联系人:刘辉,联系电话:64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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