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一届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校专业建设,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 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 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 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应 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入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优先。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 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推荐作为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两院院士参加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鼓励各单位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6.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主任委员及秘书长任职条件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含分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长原则上应为普通本科高校专家。
(三)委员所在单位条件支持委员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为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委员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主任委员、秘书长所在单位能够为本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和运行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支持。委员所在单位对委员思想政治、师德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做好监督,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报学校。
二、推荐办法
(一)各学院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原则上各不超过1人。各学院推荐产教融合教指委委员须一并推荐行业(企业)专家。各学院推荐的所有专家中,45岁及以下专家的比例不低于30%。
(二)各单位推荐专家时,应标注是否推荐其担任主任 委员、副主任委员、监督委员,如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需 一并推荐相应的秘书长人选。
三、材料报送
5月20日前将信息表、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送到行政楼220室。联系人:袁利平,联系方式:61648030
附件:
1.新一届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2.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信息表
3.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4.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申请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