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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计划

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7-06-12 16:42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6号)(附件1)及《南方医科大学“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校教字〔2016〕45号)(附件2),为做好我校本科专业设置及申报工作,优化学校专业整体结构和布局,提高专业设置科学性、针对性和适应性,深入推进教学内涵建设,现就2017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要求

(一)应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

(二)应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有相关学科为依托,有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三)应紧密结合国家和区域近年有关专业的就业率、第一志愿录取率、布点数和办学规模、人才需求、产业发展等情况,鼓励对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重点领域,增设理工类专业,鼓励有条件学院填补广东省专业空白点(详见附件1、附件3),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增设专业目录(附件5)外的社会急需专业。

(四)加强专业设置规划管理,鼓励学院在申报新专业同时,积极加强已开设专业的管理,对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不高的专业实行转型、停招或撤销,各学院要认真梳理专业设置情况,制定新增、停招、转型、撤销专业计划(附件7)。

二、申报流程

(一)学院论证。学院要在对拟新增设专业的经济社会需求、专业建设方向、培养规模条件等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聘请校内外专家召开论证会议,对拟新增设专业办学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二)提交材料。各单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专业申报材料及论证报告,学校组织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现有专业布局、申报专业设置条件等情况,对学校拟新增设专业进行审议,并征求学术委员会意见

(三)学校审批。凡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设置的专业(医学类专业还需报上级卫生部门论证),学校审批后,申报单位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后,学校教务处于7月上旬将申报材料呈送教育厅,同时上传至教育部本科专业申报网站。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务必在625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369450549@qq.com报送材料包括: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6);②新增专业建设规划(word文档单独编辑);③专家论证会会议记录及专家论证意见(word文档编辑);④其它补充说明材料(如申请增设尚未列入教育部颁布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需填写该专业与所属专业类中其他专业的区分情况和专业基本要求等)。

广东省教育厅正式文件目前尚未下发,文件下发后若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rar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南方医科大学“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

3.广东省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分析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7.拟新增、转型、停招、撤销专业汇总表

(联系人:刘辉,联系电话:647291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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