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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

关于开展2014年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及省级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本站原创 发表于: 2014-07-04 00:00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88),结合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及省级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学名师评选  

(一)评选范围  

所有符合推荐条件,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在同等情况下承担基础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教学任务,长期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教师将予以优先考虑。  

(二)推荐条件  

推荐条件原则上参照《南方医科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试行)》(校教字2006223号)(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与办法  

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教师申报,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校级教学名师,并公示候选人名单,无异议后,正式发文表彰。  

二、省级教学名师推荐  

(一)申报范围  

1.已获得往届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符合2014省级教学名师条件,可申报2014年省级教学名师奖。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提供返聘证明。  

2已获得国家、广东省教学名师奖的教师或连续申报第五、六届广东省级名师奖但未入选的教师,不再推荐参评。  

3.现任学校领导、学校中层管理部门负责人(正副职)不推荐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申报教师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312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2011-2013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108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2.其他条件  

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候选人须是国家级或省级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负责人。  

2)候选人须是近两届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或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三)评选程序  

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教师申报,并择优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教师,学校按照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校级教学名师,遴选推荐1-2名教师申报省级教学名师。  

三、评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评选时间  

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申报,于2014713日上报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714-20日学校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定;721-31日完成校内公示,上报省级教学名师推荐申报材料。  

(二)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教学名师推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见附件2),校级教学名师推荐表(1份,见附件3)、省级教学名师推荐表(1份,见附件5)。  

2.电子材料。教学名师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以教学单位命名);校级教学名师推荐表(word格式,以“教学单位+申报人姓名”命名);省级教学名师推荐表(word格式,以“教学单位+申报人姓名”命名);集中反映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1(PDF文件)  

3.各教学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713日前发至教务处综合计划科(邮箱8447083@qq.com),同时将纸质版上报教务处综合计划科(联系人:郑好莉,电话:647291)。  

4.申报广东省教学名师所需教学录像,可先提供基本素材,学校将结合专家评定推荐结果,后期统一组织制作。  

   

附件:点击下载(名师附件)   

1.  《南方医科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试行)》  

2.  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3.  南方医科大学教学名师推荐表  

4.  第七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类)评选指标体系  

5.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广东省高等学校名师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及推荐表  

   

   

    南方医科大学    

 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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