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为加强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障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决定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10日下午2:30-5:30
二、结题验收方式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重点专业、教学团队、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项目负责人需进行结题答辩;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精品课程、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等项目由专家组查阅结题报告和相关建设成果材料,进行会议验收。
三、结题验收程序
所有需结题验收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的负责人准备结题验收登记表、成果实证材料、专家组验收意见(初稿)纸质材料一式5份,参加结题答辩的项目还需准备汇报PPT,于6月9日前由各相关学院提交至教务处。
每个项目结题答辩时间总计10分钟,其中各项目负责人汇报时间为7分钟(以PPT的形式汇报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项目预期成果达成情况、项目后续建设规划、项目建设概况以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专家提问3分钟。须经半数以上专家同意方可结题,对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学校将依照专家组意见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再经专家组审定方可结题。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结题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经验和不足,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
2.项目结题材料须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认真准备,应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数据要准确,文字材料尽量简明扼要。
3.本次结题的结果将作为今后申报推荐各级质量工程相关项目的重要依据。对验收优秀的项目成果,将加大宣传展示、成果推介、应用推广等力度,在深化改革中给予优先支持。
(联系人:高 寒,联系电话:647291)
附件:2015年省质量工程校内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