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40号)的安排,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参与验收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9类项目进行了验收评审。验收结论分为通过与暂缓通过两类,验收通过的,认定为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本次验收暂缓通过的,给予一年整改期,整改完毕后可重新提请验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现将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度验收结论(第一批)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6年4月13日—17日。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建设方案衡量是否需要提出异议,如对公示名单或公示结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647291)联系。来信来电须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2015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结论(第一批)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