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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

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本站原创 发表于: 2016-04-20 00:0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本科教学品牌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项目建设要求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 2016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别

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原则上参照2015年度项目类别执行,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教材、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试点学院等。其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组织申报,试点学院建设项目由发展规划处牵头组织申报。

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等建设项目申报另文通知,不在本次项目推荐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要求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教材、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试点学院等13类项目申报条件和建设标准参照2015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59日前,项目负责人参照申报要求和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报所在学院。

(二)513日前,学院完成资格审核,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连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综合计划科,申报材料电子稿(包括汇总表、申报书,标题注明“2016质量工程申报+学院名称”)打包发送至369450549@qq.com;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请送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管理科(联系人:曹旭,联系电话:647953),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caoxu@smu.edu.cn试点学院申报材料请送至发展规划处规划管理科(联系人:黄晨,联系电话:648732),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sara0215@qq.com

(三)530日前,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遴选选并公示2016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后期学校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和名额,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择优遴选申报项目。具体安排根据上级文件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一)认真组织。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是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及“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绩效的重要评价指标,与教学资源竞争性分配直接挂钩。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对照各类项目建设标准,确定申报类别及具体项目,认真组织申报,遴选推荐优秀项目。为加强项目质量建设,有项目未通过2015年度校内和广东省教育厅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6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二)注重实效。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办学主体意识,针对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特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主动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全面分析、梳理人才培养现状,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积极性,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与研究实践,突出自身特色优势,打造本科教学优质品牌。

  附件:

1.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16年度质量工程项目各类项目申报书

3.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刘辉,联系电话:64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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