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正式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44号),根据文件精神,2016年新增“重点专业”、“特色专业”两个类别,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重点专业申报条件
(一)专业办学条件好,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综合实力突出,毕业生超过3届;
(二)专业负责人在全省和全国范围内具有重要学术地位和一定影响力,其自身条件必须能够主持该项目建设至省级验收通过;
(三)此前已申报立项的省重点专业、名牌专业、特色专业本年度不再接受申报,通过国际国内第三方权威机构认证的专业优先予以支持。
二、特色专业申报条件
特色专业应由本专业负责人牵头申报,应着力瞄准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凝练学校办学传统和特色,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与区域产业发展相融合,凸显学校专业办学特色和优势。
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单位尽快组织相关专业负责人填报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汇总表,并请务于下周三(6月22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学校教务处综合计划科。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2016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
2.2016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重点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
3. 2016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刘辉,联系电话:647291)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