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教辅机构、基因工程研究所: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和遴选推荐工作。为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内容参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立项要求
1.训练计划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
3.项目指导教师可为1~2人。指导教师应具有在本课题研究领域内有省级以上的课题支撑,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一名指导老师原则上最多同时指导两个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能申报指导新的项目。
三、立项办法
1.立项数量
2013年广东省分配给我校的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计100项,其中:
(1)创新训练项目:63项,由各个学院组织申报和推荐。优先从南方医科大学2011-2012学年校级课外科研学术活动立项项目中遴选。2012年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立项项目不得再申报创新训练项目。
(2)创业训练项目:25项,由各个学院组织申报和推荐。
(3)创业实践项目:12项,由各个学院组织申报和推荐。
2.申报程序
(1)由项目负责学生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信息表》(附件3),将上述电子文档及《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份于3月22日前连同纸质版交到各学院办公室;
(2)各学院汇总后,根据分配给各学院的推荐名额(附件1),对本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排序,确定推荐项目并汇总填写《信息表》(一式1份,盖单位公章)(附件3),同时提交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材料(每个项目以“学院+项目名称”命名),于3月28日交到教务处综合计划科。
四、项目管理
1.经立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填写《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2)
2.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选练计划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和指导,项目的执行时间为1年半。项目所在单位要开展中期检查验收。
3.项目所在单位应在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撑和保障。
4.学校将对项目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各项目需填写《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书》。
5.参与项目的学生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关系。
五、相关政策
1.完成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选练计划项目并通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予以相应的学分奖励。
2.参与指导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课时补贴。对指导学生项目取得了优异成果的教师,学校将对教师进行表彰。
3.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纳入校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规划竞赛项目范围。
六、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表格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2.各学院明确申报时间,逾期不予申报。
3.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计划项目由省教育厅予以经费支持,学院配套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提供,其数额应与学校资助金额相等。无配套经费的课题,一般不予立项。
联系人:张静, 电话:648030。
附件:
1.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学院的推荐名额
2.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3.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南方医科大学
二○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