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年度检查和2006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精神和广东省关于开展高校精品课程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05]180号),经研究决定,拟对我校2005年度立项的精品课程进行年度检查,同时组织2006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5年度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的年度检查
1、检查范围。2005年度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包括我校已获省级精品课程项目及推荐国家级精品课程项目。
2、检查方式。各课程于12月25日前提交《南方医科大学精品课程年度自查表》及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内容至少包括:(1)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包括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网络课件、授课录像、参考文献目录、相关教学资源库等)网上开通运行及年度更新情况;(2)教师、学生访问、网上互动及学生评价情况等;(3)与精品课程建设指标相比存在的差距;(4)下年度工作计划。
3、凡课程自查表所填内容与课程网上运行内容严重失实及多次抽查情况不符合精品课程条件要求的,或与省高校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要求差距较大的课程,将不予通过。限期6个月内改进,在期限内不予整改的将取消精品课程称号并停拨建设经费。
二、关于2006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的组织申报
1、申报校级精品课程的基本条件:(1)本科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且课程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2)课程主讲教师具有教授职称;(3)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文件齐全;(4)选用高水平教材。
2、申报程序。申请者须填写申报表(一式二份,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并经院(部、研究所)初审、汇总后于4月25日前交教务处。教务处不接受教师个人提交的申请。
3、教务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并于6月初公布获准重点建设的精品课程名单。被列入重点建设的校级精品课程,学校将投入启动经费,每年教务处根据课程年度评价结果核拨精品课程建设经费。
三、以上材料请提交电子文稿,请按规定时间内交教务处综合计划科,6164803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精品课程年度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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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南方医科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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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