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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校级精品开放课遴选和省级精品开放课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本站原创 发表于: 2012-05-23 00:00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普及共享,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决定开展2012年度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遴选及广东省级精品开放课推荐申报工作,以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以及专业主干精品课程群为突破口,推进教育理念转变、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品视频公开课的申报  

(一)基本要求  

1、精品视频公开课作为国家精品开放课程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以高校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网络视频课程与学术讲座。  

2、课程须同时符合网络传播的特点,选题适当,内容完整,分专题呈现,凝聚精华,引人入胜。每门课程至少5讲,每讲时长30-50分钟;主讲教师人数控制在3人左右,保持教师讲授水平一致性。  

3、建设要求及拍摄制作技术标准等均参照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执行。详细要求参见《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1号)。  

(二)申报要求  

    12012年拟遴选建设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4-5门,并从中择优推荐2门申报广东省精品视频公开课。  

各教学单位可推荐1-2门选题。学校将对推荐的课程(选题)进行遴选,确定入选建设课程(选题),学校将组织主讲教师及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拍摄和加工制作,并保证选题课程在 20121015日前 完成拍摄制作;在学校校园网使用2周以上,本校师生评价优秀,并经学科专家和音像技术专家审查通过。  

    2、申报材料:精品视频公开课选题推荐表(一式3份,附表1);精品视频公开课选题推荐汇总表(附表2);推荐选题的课程教学录像样盘。每门课程不少于3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制作推荐使用标清制式,视频压缩推荐采用H.264编码方式,码流率不低于256Kbps,封装格式推荐使用MP4。材料申报必须在 620日 前完成。  

    二、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  

    (一)基本要求  

1、精品资源共享课在精品课程建设要求的基础上,突出资源建设、自主化学习平台建设和面向学生、教师、社会免费开放共享。  

2、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限在未获校级精品课程中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限在校级精品课程中遴选申报。  

3、建设周期为一年。  

(二)申报要求  

    12012年拟遴选建设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拟择优推荐4门申报广东省精品资源共享课。  

    2、申报材料: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表(一式3份,附表3);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附表4)。材料申报必须在 68日 前完成。  

    三、专业主干精品课程群的申报  

(一)基本要求

1按精品课程建设标准与要求完善主干课程群建设,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联合其他相关院校相关专业人员,对所选专业主干课程进行论证,结合本专业已立项建设的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形成专业主干精品课程群建设方案,分头立项建设专业主干精品课程,形成示范性专业主干精品课程群,面向全省高校及社会公众开放。  

2、我校将作为医科类专业的牵头院校,相关学院就所选试点专业主干课程进行论证,形成专业主干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一般应在8门左右,另已有的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将不再给予资助。  

3建设周期为一年半。  

(二)申报要求  

    12012年拟遴选建设校级专业主干精品课程群2个,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广东省专业主干精品课程群。  

2申报材料:1专业主干精品课程群建设方案,由我校牵头负责专业主干课程选择与论证报告;各相关学校专业主干精品课程建设基础;参与高校专业主干精品课程群建设分工及主要责任人;专业主干精品课程群建设与运行的保障机制等内容。(2)专业主干精品课程申报表,由参与高校提交单门课程申报表(附表5),我校按专业汇总申报。以上材料纸质一式3份于 612 前完成。  

   

联系人:杜华,联系电话:(61648023,电子邮箱:jwcduhua@163.com。  

   

附件:(教务处网站下载) 

    1.精品视频公开课选题推荐表  

    2.精品视频公开课选题汇总表  

    3.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表
    4.精品资源共享课汇总表

    5.2012年度精品课程申报表  

   

   

   

                                 南方医科大学  

   

   

   

二○ 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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