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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

关于组织开展南方医科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8-12-06 20:01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学识素养扎实,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学骨干,结合国家、广东省教学名师奖评选相关要求,根据《南方医科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即日起组织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师德为先、德才兼备,把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注重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公开,评审过程严格规范,评审结果及时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坚持讲求实绩、引领示范,注重教书育人的实际成效,充分发挥辐射示范作用,引领带动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二、评选范围

在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各单位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均可参选。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不列入评选范围,往届已获得过校级教学名师奖的不再参加评选。现任学校领导、学校中层管理部门负责人(含正副职,不含教学院系负责同志、不含兼职领导)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名额

在全校范围内评选不超过5名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四、推荐条件

(一)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奉献,关爱学生,严谨笃学,富有创新协作精神。

(二)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教育思想先进,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关心中青年教师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三)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学术成就显著,在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四)具有10年以上(含)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并累计在本校工作5年以上,具备教授职称。近5年,未发生教学事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课堂教学评价5次或以上评价为优秀。

(五)近3个学年度(2015-2017学年),面向学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包括本科留学生教育,含临床带教学时数,不含其他认定学时)。

(六)近5年须具备下列教学条件中的至少3项:

1.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主持省级(含)以上质量工程项目或教学研究、教学改革项目1项(含)以上。

2.担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含)以上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或校级教学成果奖负责人。

3.担任省级(含)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职务。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统计源及以上期刊发表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论文3篇。

5.获省级(含)以上学科教学竞赛三等奖(含)以上奖励,或者获校级教学竞赛获二等奖(含)以上奖励,或者获校级教学优秀一等奖。

6.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励,或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7.担任教材或学术专著副主编(含)以上。

8.担任本科生导师、书院学业导师、创新创业导师、学习支持中心学业导师、整合教学骨干教师、PBL教学tutor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限额推荐。专任教师大于100人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专任教师小于100人的单位推荐名额为1名(专任教师数以最近一次高基报表数据为准)。由各单位组织专家、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进行评议,择优向学校推荐。

(三)专家评审。学校对各学院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公示评审结果。

(四)学校审定。评审结果报学校研究,审批通过后正式发文予以表彰。

六、表彰奖励

学校对获奖者颁发校级教学名师奖荣誉证书,记入个人业绩档案。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从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中推荐。

七、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1223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1份,双面打印,纸质版推荐表正文与佐证材料合装成1册,材料自行留底,报送后不再退回;佐证材料,附封面、目录等,材料中涉及职称、学时、课堂评价、课题、获奖、论文、学术任职、教材等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报送至教务处综合计划科,经形式审查合格后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

     2.南方医科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3.南方医科大学教学名师奖推荐表

     4.南方医科大学教学名师奖推荐汇总表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8126

(联系人:刘辉,联系电话:64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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