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59号)文件精神,于2018年5月起组织全省本科高校对照《国标》开展专业对标建设,现已满1年,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专业建设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73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国标》组织做好相关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综合撰写专业建设自评报告,请各学院于2019年7月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对标建设自评报告》《本科专业对标建设自评汇总表》纸质稿1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综合计划科,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专业建设的通知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对标建设自评报告
5.本科专业对标建设自评汇总表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9年6月14日
(联系人:刘辉,联系电话:647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