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9〕066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关于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校教字〔2015〕70号,附件1),现对已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的课程进行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教学任务
课程需要在2016学年春季学期至2018年春季学期期间开课,即2017年3月至2019年7月期间。
二、参评对象
2016、2017年度校级混合式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及其他已经开展混合教学的未立项项目。
三、评审要求
1.课程需实际已经开展混合式教学1个学期(含)以上。
2.按要求填写《混合式教学课程质量评审表》(附件2)和《混合式教学课程汇总表》(附件3)。可根据评审表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含在线课程网址、文档或截图证明、网址链接等,汇总在1份pdf文档中)。
四、学时认定
通过评审的课程,在学校已经认定的课时基础上,再给予开展混合教学的课时的认定,并发放相应教学津贴。每门课程认定学时不超过2年。
今后每学期统计教学工作量期间,符合条件的相关课程可自行提交混合教学评审材料至教务处。每门课程连续认定不超过2年。以后不再单独发布评审通知。
五、材料报送
请将课程评审表、汇总表、附加材料的电子版学院汇总后,于2019年10月31日12点前报送教务处。评审表、汇总表纸质版需签字盖章后交至229办公室。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关于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doc
附件2:混合式教学课程质量评审表.doc
附件3:混合式教学课程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19年10月25日
(联系人:温 凊、王苑曦,电话:648370、647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