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家来源,提高高等教育教学专家工作水平,推进专家队伍的信息化管理,广东省拟组建高等教育教学专家数据库。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家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87号,附件1),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推荐名额为52人,行业企业专家6人。根据各单位在职专任教师数等指标,教务处初次分配了各单位在职专任教师推荐名额(附件2)。此外,各单位还可推荐1名行业企业专家。最终推荐人员由学校综合审核确定。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教育政策理论水平,关心、热爱高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师德高尚,公道正派。
2.须是在职专任教师(教学管理或教辅部门负责人不作要求),原则上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退休返聘的,应具有学校返聘证明。
3.须有5年以上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经历,男65岁以下,女60岁以下。特别优秀或评审经验特别丰富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
行业企业人员须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二)优先条件
1.推荐对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入库,且不受学院推荐限额限制:
(1)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
(2)国家级、省级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前5名)。
2.推荐对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省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前3名);
(2)国家级、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含省教改项目)负责人(主持人);
(3)学校学科或专业带头人;
(4)校长、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或设备(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人;
(5)学校信息中心、教育技术中心等相关教辅部门负责人;
(6)教育部、广东省本科高校各专业教指委委员。
三、推荐方式
本次推荐采用“纸质材料推荐+学校审核确定+平台录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请各单位下载填写“南方医科大学推荐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3),对符合优先入库条件的三类专家,请在推荐教师姓名后加“*”号标注。汇总表按优先推荐顺序排序,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12月22日17:00前报教务处综合计划科,电子版以“单位名称+推荐省高教专家”命名发至邮箱172239284@qq.com。
被推荐人选确定后,请于2014年12月26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专家信息录入平台”http://xm.gdoa.net/Default.aspx,进行信息填报,填报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推荐工作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充分尊重教师个人意愿.推荐入库的专家,将在今后作为省高等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政策咨询、项目论证、专项调研、检查评审等工作专家的选聘对象。
(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推荐条件进行推荐,并注重重点学科或重点专业教师的推荐。
(联系人:陈昕昀,电话:61647291)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家的通知
2.各单位在职专任教师推荐名额
3.南方医科大学推荐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专家信息汇总表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