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
按照上级教育管理部门指导意见和工作部署,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将由四年一届改为两年一届,广东省教育厅计划将于2014年12月启动新一轮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组织工作。为了提前做好培育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力争在2015年第八届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审中取得好成绩,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认真梳理、总结现有教学品牌和特色优势。请各单位认真分析、梳理本科人才培养现状,立足现有教学品牌和特色优势,结合自身教学改革发展实际,科学总结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措施和成功经验,形成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推广性的教学成果。教学成果要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主要围绕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和总结。
2.确定和完善各单位教学成果培育建设方案。各单位对下一步教学成果的遴选、培育和建设的项目内容和建设方案,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通过并推荐,要紧密结合学院人才培养改革目标和学院建设整体发展规划,在积极消化吸收、整合深化已有教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注重教育教学改革设计与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性,突出项目理论基础支撑和实践探索可行性,结合本科教学中的突出问题,科学梳理和总结各单位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目标、模式和经验。因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周期性较长和教学成果要求2年以上实践检验期等因素(也就是说,教学成果到正式申报的时候,已经有2年的成果实践期),需要学院加强教学成果在下一阶段的实践检验方面的计划安排和总结,不断实践和完善。
3.做好成果奖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学习有关教学成果奖申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明确教学成果的基本内涵,参照以往广东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有关规定和要求(见附件1-4),自行确定冲击“第八届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数量和项目名称。为加强对教学成果申报的统筹、支持和指导力度,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教学成果奖建设培育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教务处(联系人:郑好莉、朱汉祎,电话:648023,647291,邮箱:8447083@qq.com)。学校将依据各单位上报项目情况,组织遴选、统筹规划和培育建设,设立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培育项目,对项目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提供支持,协助项目成果在校内外推广实践。
附件:
1、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2、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3、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
4、第七届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方案
5、教学成果奖建设培育项目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