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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

关于申报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暨推荐广东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本站原创 发表于: 2012-06-13 00:00 点击:

各单位:  

    为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教育部每四年组织一次优秀教学成果的评选工作,广东省和学校亦同时评选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2012-2013年将是新一轮教学成果奖评选时期,为做好本次教学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从事全日制教育教学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均可以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学校将在本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奖项及申报数额  

    (一)教学成果奖设国家级、广东省级和校级,申报和评审均自下而上逐级进行。本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本科专业(方向)数为3个以下(含)的学院原则上推荐总数不超过2项,本科专业数为3个以上的学院原则上推荐总数不超过6项。其他单位原则上为1项。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条件  

   1.属校内首创;  

   2.经过两年(含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在指导实际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质量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校产生了一定影响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4.在同等水平条件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实践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可优先获奖。  

   5.2009年(含2009年)以前已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的教学成果,不得再申请本届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项目成果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的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跨学院/部门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其主要完成学院/部门或主要完成人员向所在学院、部门提出申请,不占用该学院的申报限额指标。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内容  

    1.主件:  

《南方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1)  

   2.附件:  

(1)反映申报项目的成果总结(字数不超过5000个汉字)  

(2)2012年南方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简介表(见附件2)  

       (3)项目成果的附件材料,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3.电子文档:  

      光盘(内容包括申报材料主件、附件及申报成果简介表的电子文档)  

(二)申报材料填报说明和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主件、附件的填报说明和装订要求请详见附件3。  

五、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按《南方医科大学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见附件4)的第一百八十七条条规定执行。  

六、组织机构及其任务  

   (一)由校领导及有关部处领导组成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申报工作。  

   (二)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校级教学成果奖励评审专家小组,负责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并确定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项目。  

   (三)在教务处设置教学成果奖励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的汇总、初步审查和评选的日常工作。  

   (四)各学院成立教学成果奖评审小组,组织院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和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  

七、材料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9月11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的各项目申报材料主件、附件各一式2份、光盘(1张)报送教务处综合计划科,逾期不予受理。凡材料递交不齐者,无参选资格。  

开展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鼓励广大教职员工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一工作。  

     

   附件:

   1.2012年南方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2012年南方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简介

   3.《2012年南方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等填报说明

   4.南方医科大学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南方医科大学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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