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顺德校区管委会,基因工程研究所:
为贯彻落实《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我校在2008年下发了校教字[2008]284号《关于在临床医学专业实施三段式综合考试的通知》文件。目前,我校三段式考试已经试行一年,根据试行反馈效果,学校决定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对考试过程进行专门指导,以切实提高我校临床医学专业的教学质量及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委员会
主任:周增桓副校长
副主任:文民刚
委员:刘理,王前,陈爱华,姜勇,贾志敏,万成松,谢传仓,李凌。
(二)命题审题专家
专家组成员:每门课程2-3名专家,详见附表1。
(三)办公室
教务处考试中心
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教育中心
二、组织流程
(一)综合考试一、二、四为笔试考试,采取以下流程。
1、每学期由办公室组织、设计考核方案;
2、相关各学院的委员安排有关人员设计试题,并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
3、办公室根据上报试题,优化组卷。并组织、抽调专家对试卷进行审核。
4、办公室完成试卷印刷,并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
5、第一、二临床医学院安排监考老师监考,并完成试卷评阅、成绩录入工作。
6、办公室负责成绩分析及反馈工作。
(二)综合考试三为毕业前实践操作考核,采取以下流程:
1、由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教育中心承担具体组织工作。
2、第一、二临床医学院据所辖学生安排所需经费。
3、第一、二临床医学院教务处协助完成其他相关组织工作,并负责成绩录入。
4、办公室负责成绩分析及反馈工作。
三、相关说明
1、 从2009学年开始,临床医学本科专业三段式考试正式实施。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三段式综合考试。每次未能通过者,下学期开始,进入低年级学习。
2、 综合考试一和综合考试二的卷面满分100分,按实际分数记载为在校成绩,及格的给予1学分。
3、 综合考试三和综合考试四替代原毕业考试,满分100分,按实际分数记载为毕业考试成绩。成绩合格方能毕业。
4、 办公室必须根据最新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组织制定统一的实践考核内容和方案。
5、 第一、二临床医学院在组织新学期课表时,须安排涉及班级的综合考试时间。
临床医学专业三段式考试是我校为强化教学质量出台的重要的教改措施,各学院及命题审题专家务必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命题审题工作。
教务处将根据工作量认定相应学时。
(相关条款如果与之前文件冲突,以此文件为准!)
附件内容详见红头文件或各教学秘书Email通知。红头文件12月3日下发。
相关文件下载:
1、题型相关常识.doc
2、2009年执业医师考试大纲.rar
南方医科大学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