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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

关于开展2010年国家、广东省质量工程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本站原创 发表于: 2009-12-10 00:00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和广东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的要求,结合广东省颁布的《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粤教高[2009]76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校质量工程和教学成果奖项目的建设和培育工作,切实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我校2010年国家、广东省质量工程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启动。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各项目的具体要求,严格把关,公开、公平、公正的做好项目的评选与推荐工作。  

一、建设与培育项目的筛选条件与要求  

项目建设与培育工作要着眼于“以立项促教改,以教改促实践,以实践促成果,以成果促办学质量与水平的提高”的目标要求。  

(一)广东省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1、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包括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双语示范课程、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名师。  

2、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必须是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才可参与申报;已经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的不再参与申报。  

(二)国家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1、在建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但有较好建设基础并具有较强特色的项目也可申报;申请教育部专业论证项目。  

2、国家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条件及具体要求可登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http://www.zlgc.org/)。  

(三)广东省高校教学改革培育项目  

1、有校级以上立项与研究实践的基础,开展校内研究与实践探索的队伍结构合理,学院能为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作为优先考虑的重点项目。  

2、优先考虑的内容范围和领域,以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综合改革项目;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及国家、省和行业主管部门等要求在同等情况下应予以优先考虑的教改培育项目等。  

(四)广东省新一轮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1、已有教改研究与实践基础的项目,已获国家级或省级教改项目立项但尚未申报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或在往届教学成果奖申报获奖后,有较大发展和深化,具有较大推广价值与应用前景,有更高层次或更高级别获奖可能性的项目  

2、培育项目必须对照广东省教学成果奖的评审要求制定培育方案,重点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实践、课程与教材建设等方面培育成果。  

(五)南方医科大学新一轮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1、重点扶持一批能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和水平、具有一年以上的实践基础、有发展前途的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项目。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分析全国及广东省教学改革与研究的发展趋势等情况,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同时要注重校内、外资源的整合利用。在教师申报的基础上,须对培育项目进行顶层设计。  

二、项目建设与培育工作的申报要求  

(一)申报均应符合上述条件和内容范围要求。本次立项对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不重复立项,但鼓励并支持多单位、部门或有关人员等,结合项目具体内容和实际情况等联合、共同申报。一般意义的个人项目,未涉及上述内容领域范围或其它与教改无关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已获同一级别的教改立项项目和超额申报的项目等,均不予受理。原则上每单位每一类项目限报2项,已获得国家级项目或成果的单位可增加2项。  

(二)各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1)截止期限为 20091218日 ;各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2份)上报截止期限为 201018日 ,申请书用A4纸、4号字体双面打印,项目申报内容和附表说明等可增加插页,但不得提供无关材料。以上材料,在报送纸质材料同时,须报送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1份。  

附件:

1. 2010年国家、广东省质量工程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

2. 国家(广东省)特色专业申报书

3. 国家(广东省)教学团队申报书

4. 国家(广东省)精品课程申报书

5. 国家(广东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

6. 广东省高校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申报书

7. 广东省(南方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

   

南方医科大学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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