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公布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顺德校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质量,孵化本科生创新创业成果,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的安排,学校开展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国家、省、校三个层次,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经学生自主申请,各学院遴选推荐,学校综合审定,从283项校级大创项目中立项国家级大创项目50项,按1万元/项的资助标准,资助经费共计50万元;省级大创项目95项,按5000元/项的资助标准,资助经费共计47.5万元;其余138项校级大创项目,按2000元/项资助标准,资助经费共计27.6万元。现将立项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时间
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的研究时间均从2016年9月1日开始计算。其中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研究时间为1-2年,校级大创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教务处将于2017年6月组织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并于2017年9月组织进行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项目将予以公布或撤销。
二、建设要求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之一,是高校冲刺各项科技竞赛、挑战杯竞赛等项目的重要孵化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的跟进、指导,各学院及实验室要为学生科研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二)请各立项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留存学院保管(一式一份),电子版的于2016年10月30日前报送学校教务处综合计划科(打包发送至453459982@qq.com,标题注明“2016年大创项目任务书+学院名称”)。项目组要按照任务书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项目组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内容和名称,不得随意调整项目成员。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动,须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经学院同意,教务处核准方可更改。
(四)指导老师要加强对学生大创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学生按时完成研究和撰写学术论文。
(五)学校将组织对项目开展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查阅相关工作记录,查阅学生实验原始数据、实验报告和文献综述。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向学校提交结题报告(项目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项目组成员个人工作总结)、研究论文及成果实物等。学校对已完成的项目组织鉴定。项目结题验收合格者,凭正式发票进行报销。
(六)为鼓励本科生发表科研论文,以学生为第一作者且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正式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教务处按照相关规定报销论文版面费 (不计入项目资助经费)。具体要求登陆教务处网站查询。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南方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南方医科大学
2016年10月10日